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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该回村了

    第二日营业,余昭看童如明长得好看,就让他作迎宾,负责领座、分号子。狗蛋年纪小,见人又不大会招呼,就在后厨帮忙洗菜切菜。王喜生爱笑健谈,就在外头点菜传菜。余大姐和余二嫂在厨房,余谷则擦桌子添茶点灯干些杂事。

    等过几天,新来的伙计终于渐渐上手了,余家人都觉得轻松不少,虽然到了饭点还是忙得脚不沾地,但比从前各人无头苍蝇般四处乱撞,不是点重了就是上漏了好上许多。

    余昭见店里经营渐渐平稳,就去布店请来裁缝,给店里人一人做了两套新衣服。

    余谷:“咱们这店里的钱虽来得快,但也辛苦啊。你花那钱做甚?”

    余昭:“人靠衣装马靠鞍,旁人来了我们店里,干净整洁的,吃的也开心。这时咱们店里要是人人打扮得精神漂亮,岂不锦上添花了?”

    衣服是新定做的,当然齐整合身。客人看了舒心不说,店员干活都更积极了。另还有谁家东家能给做这么漂亮的新衣裳?

    余谷看大家笑容满面,脚下生风,倒也不怎么心疼银钱了。

    他悄悄对余二嫂说:“咱们从前也是揭不开锅的人。现在能雇人了,咱也不克扣人,瞧这些伙计开心的。”

    余二嫂点头:“谁说不是?咱们日子有余了,能帮人一点就帮人一点。看他们都还是孩子呢,命也够苦的,尤其是狗蛋。”

    话锋一转:“昭昭这几天还说,将来要再开店哩,开遍全国才好。”

    余谷听了,差点没呛到:“照这样挣下去,咱们金山银山都要有了。”

    余二嫂白了他一眼,转身忙去了。

    那小女孩已经慢慢好起来了,余家人发现她似乎有弱听,对轻声呼唤之类的声音没有反应。只有声音大的时候,她才会抬起头,用牛犊一样明亮湿润的眼眸四处张望。余昭想,她的世界应该常是静悄悄的。

    等到九月,早挣回了本钱,不仅连本带利还了赵大娘,还余了三十两。那女孩也已经全好了,胖了不少,也长高了些。余二嫂问余昭:“这女孩恐怕是被人丢的弃婴,咱们家收养了给你做妹妹,好不好?”

    余昭当然同意。

    余二嫂:“这姑娘也是个命不好的,我看叫凌霄不错。”

    凌霄是村里常见的草药,花是小朵五瓣的红色,活血化瘀用的。好养活,无论阴地阳地、好土赖土都能盛放。

    于是立刻就去官府立了籍,入在余谷家。

    余昭跟家里商量:“这里屋本就小,正房里住了我娘、大姑姑、小姑姑、我和凌霄,实在是挤了些。余粮在这能帮的忙也不多,凌霄年纪小,在这也无人照管的,不如我们仨一路回村里。”

    余二嫂当然不舍得:“挤挤也没事,一家人能在一起当然还是在一起。”

    余昭坚持:“我们这阵子也挣了不少了,我想买二十来只羊回家去。另还有其他事情要做的。”

    余谷相信女儿挣钱的本领:“她既然有她的想法,你就随她去吧。”

    余昭:“爹,你明日再找个人来替你的杂事。如今小麦豆子都该收了,你跟我们一块回去吧,还得把羊赶回去呢。”

    余谷放不下店里,不肯回去:“这店里除了你大姑姑就是你娘了,没个男人怎么行。”

    余二嫂:“我看也好,不然余虎家收豆子都收不过来,乘着天气好还不赶紧回去,下雨就都要霉烂在地里了。”

    余谷张了张嘴,终于什么也没说。第二天一早就去码头请了个姓杨的大娘过来做杂事。又四处打听了买羊的事。

    听说新开的大饭店要买羊,不少人找上了门,可都是成年的大羊,价格自然就高了。余谷赶着要回去收谷子,干脆把这事交给了新来的杨大娘,自己回了村。

    这杨大娘却利落,不到三日,买来了二十头母山羊羔和一头公羊羔,共只花了二十一两。原先余昭想着该是要二十五两的。既然这里省了钱,她就给杨大娘订了两身新衣服,另买了个银钗子送她。

    羊是来了,可二十几只小羊放在后院。不仅咩咩叫个不住,更是到处乱踢乱跳,一点不听使唤,前面饭店都闹哄哄的了。只能赶紧回村,可余家谁也没本事把这些羊带回村去。

    又多亏了万能的杨大娘,马上就找来个小羊倌。

    于是余昭收拾了东西,拉上凌霄和余粮,坐上租来的驴车,让羊倌跟在后面。

    驴车连车夫一共花了一百五十文。其实县城到村里这点路不过三十里,也就是半个多时辰的事,寻常不过八十文,只是因要等着羊群,得放慢了走,又有一小截山路,不好走的,故涨了些价。

    ¥余家余额:五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