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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章 豪爽表姐

    双方介绍完毕,表姐沈小田自来熟的上了副驾驶。

    于霜没有丝毫不高兴,反而觉得江湖儿女,就该如此。

    殷志高对沈烈在背后叫自己“上清观的小殷b”这件事十分耿耿于怀,决定一会见到他非要好好问个清楚。

    就算是殷b,也得是大殷b才行。

    “往前开,姐妹儿,你这头发是怎么染的,这么自然呢?我的就老是染不好。”

    “表姐,有时间去市里,我把我的理发师推荐给你。”

    “不用,你把染发膏的牌子告诉我,我找村里的tony给我染就行。”

    林齐和殷志高面面相觑,这还是不久前超A的高冷女神吗?

    于霜的这声表姐明显让沈小田很受用,她扭过头对后面的两人说道:“我今年三十五,肯定比你们都大,你们也叫我表姐吧。”

    “好的,表姐。”

    林齐和殷志高乖巧点头。

    “正好赶上中午饭点,你们直接都去我家,我让大黄去把沈烈喊来,正好一起吃个饭。”

    面对如此热情的表姐,三个人都不好推却,连忙客气致谢。

    “用不着客气啊,沈烈的朋友,就是我的朋友,都能喝酒不?一会给你们接接风。”

    车子来到一个占地颇广的农家院门前,门没锁,门口的大黄狗看到有陌生人,站起了身子。

    沈小田降下副驾驶的玻璃,冲着大黄狗摆手道:“去,把你二哥喊来。”

    大黄狗看见主人,讨好的摇了摇尾巴,听到命令后,汪了一声,沿着墙边向远处跑去。

    林齐和殷志高默默的把眼前这一幕记了下来,沈烈原来是大黄的二哥。

    “门够宽,直接开进去就行。”

    开车从大门进去,院子里空地很大,一辆白色的五菱宏光安静的停在一边。

    于霜把车停在五菱宏光旁边,沈小田先一步下了车,嘴里招呼道:“我先去做菜,沈烈一会就能来,你们随便看随便逛,累了就去屋里歇着。”

    下车后,沈小田像是突然间想起了什么,回头问道:“妹子,你这车叫什么来着?”

    “表姐,玛莎拉蒂。”

    “啊,对对对,我认识那个叉子车标,就是记不住叫什么了。”

    表姐一边自言自语一边进了屋子,林齐和殷志高恰好能听清她在说什么。

    “我还以为叫马拉一地呢。”

    林齐下了车,在院里走了一圈,相对于哪都通公司井井有序、排列分明的各项设施布置,眼下的农家院更能让他觉得舒适。

    一只黑白相间的猫在墙上悠闲的打着盹,角落里几只小鸡在母鸡的带领下在地上啄食,一方小池塘里养着几尾鲤鱼,看见有人过来都将头伸出水面,等着喂食。

    相比之下,殷志高明显有点兴致缺缺,简单的环视一周就走进了屋里。

    于霜揉了揉手臂和腰,刚才被光头打的那一下隐隐作痛,尤其是后腰撞到了车头,要不是常年锻炼,体质远强于普通人,并且用巧劲化开大部分力量,现在估计已经不能动了。

    林齐用余光看见了于霜的动作,关切的问道:“霜姐,我帮你看看伤吧,淤血处要尽快处理,不然容易影响筋骨。”

    于霜仍是摇了摇头,自己可不能成为别人的累赘,尤其是前面还有很多精彩的江湖事等着,她是绝对不想错过的。

    林齐又要劝她,门口传来熟悉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林齐!”

    林齐应声回头,一个身高一米八五开外,脸色黑中透红,浓黑的眉毛像两把大刀,面相朴实憨厚的壮汉正站在门前。

    “沈烈!”

    门前的壮汉正是沈烈。

    虽然比林齐和殷志高大不了多少,但从小在农村长大,跟土地、庄稼为伴的沈烈,长相明显成熟和沧桑许多。

    沈烈大手一挥,搂住林齐的肩膀,脸上满是笑容,是那种见到好朋友,发自内心真诚的笑容。

    听到屋外动静的殷志高跑了出来,二话没说当胸给了沈烈一拳。

    “你个沈老二,怎么电话和信息都不回?我和林齐都以为你让家里人绑住,留在这结婚生孩子了。”

    沈烈黑红的脸上露出抱歉的笑容,他挠挠头道:“我到家以后就想给你们打电话,谁知道手机让人打碎了...”

    这时屋里传来表姐沈小田的声音,异常响亮。

    “沈烈是不是到了,都进屋都进屋,小霜你来帮我端下菜,其他人洗手,准备吃饭。”

    几人都知道谁是这里真正的大王,纷纷乖乖进屋。

    饭菜上桌,一条红烧鲤鱼,一道芸豆土豆炖排骨,一盘时蔬小炒,一盆农家蘸酱菜。

    当然,沈家村特产的西瓜也是必不可少。

    沈小田从柜里拿出白酒和酒杯,给每个人都倒上二两,随后举起酒杯。

    “沈烈是我弟,你们是他的朋友,也就是我的弟弟妹妹,既然来到沈家村,就好吃好喝好玩,当成自己家一样,我先干了!”

    沈小田一仰脖,二两白酒一口喝干。

    林齐三人都鼓起掌来,赞叹表姐女中豪杰,沈烈讷讷的不说话,似乎对自己表姐的豪爽还是不太习惯。

    于霜端起酒杯,霸气的说道:“表姐,我陪你一个!”

    说完,二两白酒下肚,一滴没剩。

    林齐、殷志高和沈烈对视一眼,默默喝干了自己杯里的酒。

    沈小田越发喜欢起于霜的干脆利落,拿着酒瓶又要给她倒酒,于霜推让间突然嘶了一声,头上冷汗冒出。

    林齐看到,她白皙的右手小臂处,一块明显的淤青已经发黑发紫,十分严重。

    那光头练得居然是内家功,暗劲到这时才开始发作。

    “哎呀,妹子,你这是怎么弄的,怎么不说一声呢?等着,姐去给你拿药酒。”

    林齐起身说道:“不用,表姐,让我看看吧。”

    殷志高和沈烈也说道:“让林齐看看吧,他算是个半个老中医,一般的伤手到病除,好用的很。”

    林齐所修炼的金光咒,在体内温养一股性命双修的真焏,可助修炼者打通人体上下各处关窍和经脉,并且反哺自身气血骨骼。

    而将金光咒外放,可以达到同样的功效。

    不过天师府其他人的金光咒好像跟林齐修炼的不太一样,因为林齐的金光咒,是跟那个神秘的张叔学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