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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章:如果我也这么漂亮

    密林寒潭,孤单的土坟上长了细密的杂草,一片静谧。

    一个月了。一个月的时间足以坟头长草,小路隐藏在寂静的林中,让人遗忘。

    宽阔的堂前,小小的池塘,沈禾却是浑然不顾地上的泥土跪坐在了坟前。

    “爹,我要走了。”

    十六七岁的年纪,沈禾却拥有了本不该属于这个年龄段的坚毅。

    她下意识地低着头,低头总比抬头简单。

    就在这片密林外,那是冉冉上升的新星——虹桥镇。她看到了小镇的扩张,却也看到了扩张到她的家门前,她无家可归了。

    家的定义原来很简单,有父母的地方才是,而一旦父母皆不在了,那么虹桥镇这么大的地方自然没了她的容身之处。

    不由得苦笑。沈禾从未想过一个月可以让人改变这么多,一个多月前,她还是一个学生,一个月后,父亲的死亡,母亲的跑路,留下了她这个惹人嫌弃的存在。

    她清楚地记得,自己像是个野狗一般的祈求堂叔的容纳,却又被无情地赶出生活了十多年的家,这个家可怜的一文不值。

    吃绝户。沈禾第一次听到这个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。

    “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。”

    沈禾为自己打气,这个年代不至于有人饿死,可是想着想着,她却不由得双眼开始模糊,如果可以,谁又想离开自己的家乡,到外地打工呢?

    擦了擦眼泪,沈禾重重地向着沈玉的墓磕了几个头,拿起一旁的破旧的书包就要离开。

    书包说大也行,说小也可以。大是装满了其全部的家当,小是仅承载了她可怜的生存希望。

    “汪汪!”

    远远的,沈禾便听到了狗叫声,惊起了一阵飞鸟。

    她愕然地看到林间窜出一条大黄狗,飞快地跃到她身边,摇头晃耳的模样,像是个开心的小孩子。

    沈禾低身抱住了大黄,脸紧紧地贴着其额头。

    “大黄,我养不起你了。”

    在低声说出这句话的时候,沈禾的泪水终于没有忍住,宛若决堤的洪水一般流了出来。

    她们都是无家可归的孩子,一样的满身泥泞。

    像村子里所有的大黄狗一样,它们有着同一个名字“大黄”,有着差不多的模样。就是这样一个不显眼的“大黄”,却是她被赶出家门时唯一站出来的,它向着那群凶神恶煞的人露出了獠牙。但就像是还未成年的沈禾一样,大黄对于他们而言同样不值一提。

    大黄受了很重的伤,但它是一个聪明的孩子,不仅能守护别人,也会给自己找药草疗伤。

    沈禾的泪水一颗颗地往下流淌着,点点滴滴进入小小的池塘,溅起一个个小小的涟漪。

    如果没有自己,大黄会在虹桥镇生活的很好。

    大黄用自己的方式安慰沈禾,摇摇晃晃的尾巴有一下没一下地扫着,而她则贪婪地享受着这最后的时光。

    清澈透明的池塘内,映着林稍,云朵,以及不知不觉中出现的女孩。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沈禾吃惊地望着眼前出现的女孩。

    很漂亮。

    在看到她的一瞬间,一股难以言喻的自卑涌现在沈禾的心间,她无法想象对方如此光鲜亮丽为何会出现在“肮脏”的自己和大黄身边。

    是神仙吗?沈禾心中冒出这样一个想法,她无论是在网上还是现实都从未见过如此漂亮的人,光是一站在那里便能令天地失色,自成一道风景。

    除了神仙,没人能得到这般天地的宠爱。

    无法抑制地,沈禾就要跪拜下去,既是因自己卑微的存在而忏悔,也是祈求自己的未来。

    但是,又该祈求什么呢?求父亲的复活?还是求得荣华富贵?一时间她却茫然了。

    “求您给我一份工作吧!”

    一份工作就好。

    “我......我,不是,你干什么?”

    关雎连忙将对方拉起来,一脸茫然,她追着大黄出来,就看到一人一狗抱在一起,结果刚想过来沈禾就跪下了......

    今天的天气还算不错,阴凉的空气使得两人一狗丝毫不用担心炎热。

    而等关雎解释完自己并非神仙后,沈禾更是一脸羞愧加上失望。

    她竟然给一个比自己小的女生下跪了!

    “额,我们之前见过的,这个池子就是我挖的!”

    关雎也是很尴尬,连忙指着两人面前的池子,岔开话题。

    也不怪沈禾没认出来,上次关雎是戴着口罩出现的,而这次因为出来的匆忙倒是忘记带了,给了沈禾极大的震撼。

    沈禾万万没有想到当日那个小女孩口罩下竟是这样一幅惊世容颜。

    一时间,她心中无比地羡慕起了对方。

    如果,如果她也有这么漂亮,那或许堂叔他们也不会忍心赶走她了。

    沈禾被赶出家门不是一天两天了,她也尝试过在虹桥镇帮忙搬东西,去餐馆内洗盘子,但是现实却很打击人。由于从小到大沈玉对她的溺爱,再加上她学习成绩好的缘故,沈玉根本舍不得让她做家务,小时候还好,等上了高中后更是从未让她下过厨房。

    笑称她那双手是“握笔的手”。

    漂亮拥有特权是真实存在的。就比如当服务员端盘子,如果长得漂亮,哪怕是犯了错别人也只会笑着夸赞对方可爱,而不是骂她笨手笨脚。

    一个多月的世态炎凉教会了沈禾许多。

    “虹桥镇的工作你要吗?”

    关雎听完了对方的诉说,非常的气愤,为这个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女生的身世而鸣不平。

    多的不敢说,在虹桥镇关雎自认为还是有几分面子的,关纪荣那边不必说,必然有很多地方需要人,更何况还有虹女这个存在,实在不行就让沈禾去当“神职工作者”去。

    “我......”实话实说,沈禾内心很反感继续留在虹桥镇。然而事实上,容不得她去选择。

    于是,沈禾正要答应,话却突然止住了,变成了另一番话。

    “算了,就不用麻烦了,我已经托朋友打听好了去处。”

    这是假话,她有朋友不假,但却没好意思和自己的同学们提起自己的境遇。

    然而,本是婉拒的话,关雎却反而问道:“在哪?”

    这下可把沈禾为难住了,去哪呢?

    “额,市里面吧。”

    “那正好,我家就在小竹居,要不你和我先回去,我让我爸妈给你出出主意?”

    有句话怎么说的,天然克制一切!

    树林深处是不大会有风的,孤零零的土坟上才长出没有多久的杂草却是微微动了起来,小池塘中泛起了涟漪。

    皱起的池水并没有阻碍沈禾看向关雎的容颜的目光。

    恰在这时,乖巧地趴在她脚边的大黄抬起头,叫唤了两声。似在催促沈禾做出决定。

    关叔,可能又要麻烦您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