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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读中文网 / 武侠仙侠 / 灵墟天 / 02-老者买刀,少年护镖

02-老者买刀,少年护镖

    平威镖局的总部在赵国天水城,至今已传承了上百年,生意做得很大。

    此镖局聘请的镖师皆是江湖上的好手,每次出镖至少有一名修行者压阵。以修行者的稀有,这种配置算是豪华了。

    沈清风是平威镖局的一等镖师,归元中境修为,是整个镖局排名第二的高手。

    其实沈清风离上境也只差一步,努把力似乎可以参破此境,可他摸了摸自己花白的胡须,显然他的年纪早已让他不做此想。

    他走在青石铺就的整齐街面上,看着他身上的修士袍,行人纷纷避让。在一个有修行者的世界,人们宁愿得罪皇帝也不愿冲撞他们,即使这一个老得都快死了。

    沈清风走到一家门扉紧闭的当铺门前,轻轻扣响门环,他猜测这么冷的天老板许是在屋内烤火。

    不一会儿一个发根微白的中年男人打开了大门,热情得将他迎了进去。

    “哟!沈老,欢迎欢迎,快请进来烤火。”

    沈清风堆起笑容,一边进屋一边说:“刘老板,我可是照顾你生意来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知道,您看上那东西好多年了,您先坐着烤火,我这就去拿。”

    刘姓老板沏上了一杯热茶,转身便从货架上拿下来了一个盒子。

    “不是我说啊沈老,您老早已是退休的年纪了,为了这么个身外之物还在这天寒地冻的天气走镖,值得吗?”

    “唉。谁说不是呢?我这把老骨头早过了打打杀杀的年纪了,再好的东西又能使上几年?还不是为了后人……”

    沈老取出盒子里的事物,原来是一把匕首,金黄色的刀柄,皮革为鞘。他缓缓抽出长约一掌的青色刀刃,以真气催动,散发出了青幽幽的光芒。

    这把匕首能大幅加强真气的破坏力,轻松破开武修的护体罡气,连比自己高一境的修士也能击杀。

    “真是好东西。”沈清风痴痴地看着匕首,最后感叹一句:“如果是太平时节,我宁愿用这些钱多买点地产,让后人老老实实当个地主。可是现在,唉,希望这些没出息的先保住命要紧吧。”

    这把匕首花光了他大半生的积蓄,如果这笔钱用来购置产业,可起一栋容纳百人的大宅以及千亩良田,一生一世享用不尽。

    可他也清楚,若没有相应的实力来匹配自己的财富,有再多的家产也不过是别人养的年猪。他活着的时候尚能保全家族,可他眼下没几年好活了,对于后人来说,当然实力更重要。

    “还是沈老活得明白。”刘老板正在点验沈清风给的黄金,“马上要乱世了,我这百宝楼也不敢开了,要是哪个英雄豪杰看上了这里,没命事小,失财事大。”

    刘老板的话很符合他生意人的本色。

    “那我们成交的吧,我该回去护镖了。走完这一趟,我老头子也找个地方躲起来。不过这么大岁数了,熬不过乱世也算逑。”

    “行,沈老慢走。”

    刘老板直送至大门外,直到沈清风连喊“不送,不送”才回屋关上房门。

    沈清风将匕首绑在了左臂上,用宽大的袖子遮住。这把匕首绝对可以称之为他最大的底牌,近身对敌时只需把手伸入衣袖,抓住刀柄顺势一划便可重伤对手。有衣袖遮挡可得出其不意的效果。这种偷袭手段固然不光彩,可江湖之上、生死之间谁又顾得上这许多?

    匕首入手如虎添翼,给沈清风增添了不少信心,加上李锦山开元上境的修为,只要不遇上真元境或两个归元境的劫匪队伍,问题就不大。

    不过想想也不可能,真元境那是多大的排面?整个平威镖局都不够人家打,在世俗界随便都能混个武林盟主或者大将军当当的人物,能出来抢钱?

    思索间,沈清风已回到下榻的客栈,推开门映入眼帘的是在大堂打地铺的镖师们。

    换做以前,这群人必定是要叫上好酒好菜喝得烂醉如泥,然后大赌特赌的,最近遇上的事让他们没有了心情,居然这么早就睡下了。

    秦管事看到沈清风回来,上前汇报了工作:“都安排好了,重伤者留在这里养几天,由轻伤的陪护,伺机回赵国。我们人手损失很大,不知河工那边到底能不能来。”

    “会来的,如果他们真做了那种事,说明他们已经不是本分人了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第二天一早,镖局收拾东西准备出发,河工们来了三十多个。

    李锦山发现昨天看到的身上有杀气的几个人全在里面。而沈清风的注意力多在领头的曹泽身上,一群明显年长许多的人隐隐间以一位少年为首,这种情况很值得玩味。

    此人嘴边有点算不上胡子的绒毛,眼睛是栗色的,看上去有点柔弱。他五官整体虽不精致,但也算对称立体。唯一的亮点是那种成熟的气质,一点也没有少年人的轻浮,举手投足之间充满需要时间沉淀的从容气度。看上去是一个可靠的人。

    青色劲装,外披一条厚重的黑色防水斗篷。这种斗篷往地上铺是毯子,往身上盖是被子,往吊床上一放裹着身子就能睡。背后斜背着一口木箱,有点像剑修的剑匣,大得可以拿来当十岁小孩的棺材,也可以当盾牌,拿下来就可护住大半个身子,里面装的应该是行李。

    这人所带的都是十分有用的物品,甚至可以认为他经常行走江湖,但既然已经提前知道他是河工,那大概家里有人是走过江湖的。

    尤其是他背后携带的兵器,更坚定了沈清风的想法,此人绝不是老实当河工的人,就算没有遇到天灾和平威镖局,出来行走江湖也是早晚的事。

    那是一把等人高、两指宽的方形四棱锏,尽管锏的前半段有四道血槽减重,但这种长度和粗细也十分可怕。

    兵器的重心很重要,重心靠前威力大,比如铁锤;重心靠后易操纵,比如短剑。

    锏本是不易操纵但威力巨大的重武器,少年却十分巧妙地在前段设计了四道血槽和一个锏尖。这样既兼顾了又不失灵活,还拥有了一个可怕的刺击能力,那种血槽一旦被刺中是绝对救不活的。

    锏这种兵器沈清风很喜欢,他曾亲眼见过有力大者用这种兵器可以做到一击破盾,把那些所谓的宝刀宝剑砸成废铁,战阵中如入无人之境。而这把锏的设计更让他觉得惊艳,如果看似瘦弱的少年挥舞得动的话,可以作为前排士兵,随意一次挥击都能创造一片安全区域,让人充满安全感,对己方的士气加成很大,而穷土匪们对这种打击往往也没有什么办法。

    “或许该让李锦山试探一下,如此瘦弱敢用这种兵器……此人可能也是个修行者。”沈清风如此想到。

    曹泽率先行礼:“李镖头,我们昨天见过面的,根据你们昨天提出的条件,加我共有三十三位同事愿意干这趟差事。”

    李锦山拿眼看沈清风,沈清风说道:“善,多几人也无妨。但是走镖不是好耍的,我们要进行一个小考试。不要求有武功,但至少要有力气,麻烦李镖头了。”

    李锦山讶然,试力气?怎么试?

    沈清风微微招手示意李锦山把耳朵凑过来,轻轻说,“和他们掰掰手腕,其他人差不多就行了,重点试试最年轻的那个小子。”

    李锦山不愧是修行者,连汗都没出,三十二名河工就全被拿下了,不过李锦山也认可了他们在凡人里算有力气的,就只剩下曹泽了。

    沈清风说,“小子,这些人里面我最看好你,如果你赢了,我个人奖励你十两银子。”

    十两银子是曹泽三个月的薪水,他认真了,李锦山看上去修为不高他太多,又是车轮战,未必不行。

    两人坐定,李锦山换上左手,“小子,我是左撇子,比右手力大,刚刚一直没用过呢,既然沈老看好你,且认真试一试。”

    沈清风补充,“李锦山是开元上境,喜欢修力,你要小心了。”

    此话一出震惊了河工,他们刚刚输了只道是此人力大,不曾想居然是修行者。曹泽的底细他们倒是清楚,他抗包的时候一个人顶十个,又经常去官府备案,因此大家都知道他是什么开元中境的修士,这么说起来还比这个镖师低了一境。李锦山又以那个老头为首,难不成还要更厉害?一支小小的护镖队竟能同时拥有三名修行者?

    众人思考间桌边两人已经开始发力,李锦山其实从没把这个年轻人当成对手,只是沈老发话要试试底细,因此一开始不用全力。

    可是渐渐的他也发现了不对头,面前这小子脸不红气不喘的,居然给他压下去了几分,即使他用上全力也不过堪堪持平。

    对手太年轻,又是不是习武出身,如果输了会让他感到十分没有面子,因此他打算动动真格。

    只见他运起真气,灌注左臂,涨了十倍之力,要在瞬间决出胜负,绝不拖泥带水。

    武修的真气用处很多,运用在皮肤上可以形成护体罡气,刀枪不入,强大的修士用此招可以硬抗弩炮。运用在肌肉上则可增幅力量,倒拔柳树,投掷巨象不在话下。根据投入真气的多寡防御或者力量都会更强。

    修士每升一境,真气的数量和质量都会倍增,因此李锦山猜测最多只用三四成的功力就能拿下曹泽。

    只见李锦山身上泛起蓝光,曹泽身上也出现了金光,两人的竞争进入了白热化阶段。

    “怎么回事,我已经用上了七成功力,还拿不下他?”

    眼见太阳升起,第一缕晨曦照耀在少年的肩上,与他身上本来的金光相呼应,李锦山若有所思。

    “难道太阳照到他身上会让他变强?”

    随着对面传来的力度越来越大,他不知不觉已经用上了九成功力,就在他准备全力以赴的时候,一只苍老的手掌放在了两人的手上。沈清风笑着说:“行了,路上还多有用得上二位的地方,不要坏了力气,我看就此打住吧。”

    又对曹泽说:“那十两银子,我予了你了。”

    二人就此作罢,沈清风让秦管事给他们签了契约,又让曹泽在河工之中选出了三名小头领,把他们编成了三个十人队,发了武器,护卫在马车队的中段,整个队伍顿时壮大了不少。

    车队从南门出发,往西南方向的赵国天水城方向行进。李锦山和秦管事一马当先,沈清风的马车后队。曹泽负责中队,没有分到马。

    曹泽此时正处于对新职业有巨大新鲜感的时期,思想高度戒备,周围但凡有个鹊起燕落都会引起他的注意。

    离城市太近的地方往往没有什么情况,一直走到下午,也没有遇到剪径的。傍晚秦管事安排把马车围成一圈,让镖师们在中间搭帐篷睡下,安排了守夜者,一天的工作就这么过去了。

    沈清风邀请曹泽共进晚餐,作为整个队伍身份最高的人,沈清风的伙食相当好,有酒有肉,肉是易于携带的肉干。

    烹制的肉干配上果蔬米饭,对于物质匮乏、吃饱饭都难的燕国人来说,已经是过年才能吃上的伙食。而这对于沈清风来说不过是旅途之中无法讲究,随便对付一口罢了。

    沈清风对他说到:“你应该一开始就跟我们明说你是修行者,修行者和凡人的薪资待遇完全不一样。”

    曹泽有点不好意思,“我一般不把这件事拿出来说,我怕别人以为我在显摆。”

    “你这般谦虚再好不过,当镖师就该谦虚,不惹事。对了,你没去过赵国吧,越往南边走是越热的,眼下赵国应是秋季气候,你带秋装没有?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二人边吃边聊,沈清风觉得曹泽的个性十分对他胃口,把他当做一个有前途的晚辈一般教导。而曹泽得了十两银子,本来就对沈清风十分有好感,又觉得沈清风十分有见地,听他说话获益匪浅。于是两人很快就成了忘年交,沈清风答应此间事了要向总镖头推举曹泽成为平威镖局的三等镖师。

    “发现了你,可能是我退休之前为镖局做的最后的贡献。”沈清风如此说到。

    两人聊到深夜,各自睡下。